大连市医师协会是于2002年6月11日经原大连市卫生局同意,大连市民政局于2002年7月22日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。2002年8月22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。2008 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。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三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。2026年9月20日召开第四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及第二届监事会。
大连市医师协会是由大连市医疗、科研、医学教育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医师相关的社会团体,以及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等自愿结成的地方性、专业性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本会的宗旨是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贯彻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发展理念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发挥服务国家、服务社会、服务群众、服务行业的作用。
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


大连市医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